拒绝履行协议合同应承担怎样的责任?

我和别人签了份协议合同,可对方现在拒绝履行。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对方要承担啥责任,也不知道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看,拒绝履行协议合同的人到底应付怎样的责任。
张凯执业律师

在商业活动和日常生活中,协议合同扮演着重要角色,它是双方或多方就某一事项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约定。当一方拒绝履行协议合同,这不仅违背了基本的契约精神,也可能对另一方的权益造成损害。那么,拒绝履行协议合同应承担怎样的责任呢?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拒绝履行协议合同。简单来说,就是合同一方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内,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这种行为是对合同的直接违反,破坏了合同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


从法律责任的角度来看,拒绝履行协议合同主要涉及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继续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比如,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卖方拒绝交付房屋,买方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交付房屋。这是一种最基本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旨在使合同能够按照最初的约定得以实现。


采取补救措施,是指矫正合同不适当履行、使履行缺陷得以消除的具体措施。例如,在买卖合同中,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卖方应当按照约定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这种责任方式的目的是弥补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使合同的履行尽可能接近合同约定的标准。


赔偿损失,是指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减少的财产或者所丧失的利益的责任形式。赔偿损失的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指因违约行为直接导致的财产减少,如货物的损毁、运输费用的增加等;间接损失是指因违约行为导致的可得利益的损失,如因对方拒绝履行合同而错过的商业机会所造成的利润损失。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此外,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违约方还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在实际情况中,当遇到对方拒绝履行协议合同的情况时,受损方应及时采取措施,保留相关证据,如合同文本、沟通记录、损失清单等。可以先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拒绝履行协议合同是一种严重的违约行为,违约方需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民事责任。通过法律的约束和制裁,能够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和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