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联系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我在朋友借款时被填为联系人,现在朋友逾期未还款,放款方总联系我,还说我要担责。我想知道借款联系人到底要承担什么责任,我会不会因为这个事惹上麻烦啊?
杰
✓杰律特约律师执业律师
在了解借款联系人承担的责任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借款联系人的概念。借款联系人,简单来说,就是在借款人申请借款时,贷款机构为了在需要的时候能够联系到相关人员而要求借款人提供的联系人信息。这个联系人本身并没有参与到借款的实际行为中,既不是借款人,也不是借款的担保人。
从法律角度来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借款联系人通常是不需要对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还款责任的。因为借款合同是借款人与贷款机构之间签订的协议,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只约束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也就是借款人和贷款机构。借款联系人并没有在借款合同上签字,没有作出愿意承担还款责任的意思表示,所以一般情况下不会被要求偿还借款。
然而,借款联系人可能会面临一些其他方面的情况。当借款人逾期不还款时,贷款机构可能会频繁联系借款联系人,希望通过联系人找到借款人或者了解借款人的情况。这可能会给联系人带来一些困扰,比如频繁的电话骚扰、影响正常生活等。在这种情况下,借款联系人可以明确告知贷款机构自己并不清楚借款人的下落,并且要求贷款机构停止这种骚扰行为。如果贷款机构仍然继续骚扰,联系人可以保留相关证据,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借款联系人在某些情况下,比如口头或者书面承诺为借款人的债务提供担保,那么情况就会发生变化。一旦构成担保关系,根据《民法典》中关于担保的规定,当借款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担保人就 需要按照约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可能是代为偿还借款本金、利息以及其他费用等。所以,在成为借款联系人或者面对相关要求时,一定要谨慎,明确自己的行为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