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的限度是怎样的?

我之前跟人起了冲突,对方先动手打我,我在还手的时候就有点担心自己是不是会过当。我想知道正当防卫到底有没有个明确的限度,这个限度是怎么界定的,有没有什么具体的标准或者规定呢?
张凯执业律师

正当防卫是一种重要的法律制度,它赋予公民在面对不法侵害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自己的权利。简单来说,正当防卫就是当我们正在遭受他人的不法侵害时,为了保护自己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而对实施侵害的人采取的制止行为。


然而,正当防卫并不是没有限度的。如果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的限度,造成了重大损害,那么就可能构成防卫过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意味着,正当防卫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否则就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那么,如何判断正当防卫是否超过了必要限度呢?一般来说,要综合考虑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和危害程度,以及防卫行为的性质、手段、强度、时机和造成的后果等因素。


从侵害和防卫的性质来看,如果不法侵害只是轻微的推搡、辱骂,而防卫行为却使用了致命的武器,造成了严重的伤害,那么这种防卫行为就很可能超过了必要限度。


从手段和强度方面分析,如果不法侵害是徒手攻击,而防卫人却使用了刀具等凶器进行反击,并且造成了对方重伤或者死亡的结果,那么也可能被认定为防卫过当。


此外,还需要考虑防卫的时机。如果不法侵害已经结束,或者不法侵害人已经丧失了继续侵害的能力,而防卫人仍然继续实施攻击行为,那么这种行为也不属于正当防卫,而是事后的报复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不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也规定了特殊正当防卫的情形:“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这是因为这些暴力犯罪的危害性极大,严重危及到公民的人身安全,所以法律赋予了公民更充分的防卫权利。


总之,正当防卫是公民的合法权利,但必须在法律规定的限度内行使。在面对不法侵害时,我们要保持冷静,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防卫措施,既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又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