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贷罪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在日常经济活动中,涉及贷款的情况不少。我想了解一下,骗贷罪具体有哪些法律规定呢?比如什么样的行为会被认定为骗贷罪,骗贷罪会面临怎样的处罚等问题,希望能有专业解答。
杰
✓杰律特约律师执业律师
骗贷罪,准确地说应该是贷款诈骗罪。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从构成要件来看,主体方面,一般主体都可以构成此罪,但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主观方面要求必须是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贷款的目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常见的欺诈行为包括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对于数额的认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贷款诈骗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一般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200万元以上 的,通常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但各地可能会根据经济发展等情况在一定幅度内调整具体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