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借款,离婚协议约定债务由男方承担,离婚后债务是否要一起承担?
我和前夫在婚内有借款,离婚时协议写明债务由他承担。但现在债主找到我要求还钱,我想知道按照法律,这债务到底要不要我一起承担啊?我已经和他离婚了,而且也有协议,难道还摆脱不了这债务吗?
张
✓张凯执业律师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夫妻共同债务,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而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承担等事项达成的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再看关于离婚协议中债务承担的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这意味着,离婚协议中对债务承担的约定,在夫妻双方之间是有效的,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债权人。
结合你的情况,如果这笔婚内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虽然离婚协议约定由男方承担,但这个约定不能约 束债权人。债权人仍然有权要求你和前夫共同偿还债务。当你偿还了债务之后,你可以依据离婚协议向前夫追偿。如果这笔借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是男方的个人债务,那么你就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所以,关键在于判断这笔婚内借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你可以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和借款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如果与债权人协商不成,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向法院请求确认债务的性质和承担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