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自己出钱按揭买房且自己还按揭款,这房子产权怎么算?
在探讨结婚后一方自己出钱按揭买房并自己偿还按揭款的房屋产权归属问题前,我们先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
首先是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获得的财产,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这意味着,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的收入等通常是混同的,即使表面上是一方在还房贷,但用于还款的资金可能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
回到我们的问题,如果是结婚后用自己的钱按揭买房并自己还按揭款,房屋产权的归属不能简单判定。如果购房资金来源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并且有明确的证据能够证明,比如购房款是从一方婚前就有的银行账户直接支付的,同时双方也没有关于该房屋产权归属的特殊约定,那么该房屋的首付部分有可能会被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相应的房屋增值部分,根据法律规定,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若购房资金并非来源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而是在婚后取得的资金,那么无论名义上是哪一方在还房贷,该房屋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婚后的收入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用这些资金购买的房屋自然也属于夫 妻共同财产。
另外,如果夫妻双方对该房屋的产权归属有书面的约定,比如签订了夫妻财产协议,明确约定该房屋归一方所有,那么按照约定来确定房屋产权归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在实际处理这类问题时,法院通常会综合考虑购房资金来源、双方对房屋的贡献、婚姻持续时间等多种因素。所以,如果涉及到具体的法律纠纷,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