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期间被辞退补偿金怎么算?

我正在休产假,却突然被公司辞退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补偿金是怎么计算的,我能争取到多少补偿才合理,希望了解具体的计算方法和依据。
张凯执业律师

当女职工在产假期间被辞退,这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面来详细说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


首先,我们要明白补偿金的法律概念。在这种情况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这里提到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是不同的概念。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在合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劳动者的补偿;而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为了惩罚其违法行为,额外支付给劳动者的费用。


接着说经济补偿的计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所以,产假期间被辞退的补偿金计算方式就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比如,一位女职工在公司工作了3年5个月,其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她的经济补偿是3.5×5000 = 17500元,而赔偿金就是17500×2 = 35000元。总之,女职工遇到产假期间被辞退的情况,要清楚自己应得的补偿金计算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