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羁押最长时间是多久?

我朋友涉及刑事案件被羁押了,家里人很着急,想知道在法律上刑事羁押最长能羁押多长时间,这样心里也好有个底,不然每天都提心吊胆的,就怕一直被关着,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刑事羁押是指在刑事案件中,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包括拘留和逮捕。以下从不同阶段来分析刑事羁押的最长时间。


首先是侦查阶段。对于公安机关而言,一般情况下,拘留的期限最长为37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而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上述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也就是说,侦查阶段最长羁押期限可达七个月。


其次是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所以审查起诉阶段最长羁押期限大约为六个半月。


最后是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综合来看,审判阶段的最长羁押期限也比较长。


综上所述,将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可能出现的最长羁押期限累加起来,刑事羁押的最长时间会是一个比较长的周期,但在实际中,并非每个案件都会达到最长羁押期限,具体情况会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和进展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