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是什么,医疗事故鉴定是否有时效限制?
我之前在医院看病,感觉医生的治疗有问题,怀疑可能是医疗事故。但我不太清楚医疗事故鉴定到底是什么,也不知道去申请鉴定有没有时间上的要求。我想了解一下,这个鉴定具体是怎么回事,申请鉴定有没有时间限制呢?
张
✓张凯执业律师
医疗事故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简单来说,就是当患者和医院对医疗过程是否存在事故有争议时,找专业的专家组来判断到底是不是医疗事故。
关于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限制,是有相关规定的。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这里的“1年”就是时效限制。也就是说,从你发现自己可能因为医疗行为受到损害那一天开始算,如果过了1年你都没有去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和处理,那么在后续的处理中可能会面临一些不利情况。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这个时效的起算点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知道”比较好理解,就是你明确意识到自己的身体损害和医疗行为有关。“应当知道”是指按照一般人的认知水平和能力,在当时的情况下应该能意识到存在医疗事故的可能性。例如,医生已经明确告知你某种治疗可能会有不良后果,而后来这种后果真的出现了,就可以认为你“应当知道”。
所以,如果怀疑是医疗事故,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建议在规定的时效内尽快申 请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