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一般该找谁处理?

我去医院看病,治疗后感觉效果和医生说的差别很大,还出现了一些新问题,我怀疑这是医疗事故,和医院协商也没达成一致。我想知道遇到这种医疗纠纷,一般应该找谁来处理呢?
张凯执业律师

当发生医疗纠纷时,处理的途径和相应的负责主体是有明确规定的。首先,可以与医疗机构自行协商解决。这是最直接的方式,患者及其家属可以和医院相关部门,如医务科等进行沟通,提出自己的诉求和意见,医院方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和反馈。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医患双方选择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专门场所协商,不得影响正常医疗秩序。协商解决医疗纠纷应当坚持自愿、合法、平等的原则,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尊重客观事实。


如果协商不成,患者可以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提出处理申请。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是医疗机构的上级管理部门,有职责对医疗纠纷进行调解和处理。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三)申请行政调解。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行业规范,对纠纷进行调查核实,给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另外,患者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是一种比较正式和严肃的解决方式,需要患者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如病历、检查报告、费用清单等。人民法院会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审理和判决。《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也明确规定了医患双方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医疗纠纷。


此外,还可以通过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医疗纠纷不收取费用。它具有中立性和专业性,能够公正、客观地对纠纷进行调解。《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工作进行了详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