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侮辱未成年人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我家孩子是未成年人,在学校被另一个未成年人侮辱了,对方的行为让我家孩子心理受到很大伤害。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侮辱人的那个未成年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具体会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
张凯执业律师

未成年人侮辱未成年人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从民事责任方面来说。侮辱行为属于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如果未成年人侮辱了其他未成年人,使其名誉受到损害,受害者有权要求侵权方承担民事责任。不过,由于未成年人通常没有独立的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所以一般是由侮辱方的监护人来承担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其次,关于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但是该法第十二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所以,如果实施侮辱行为的未成年人已满十四周岁,可能会面临相应的治安处罚,只是会从轻或者减轻;不满十四周岁的,则不会受到治安处罚,但监护人要被要求加强管教。


最后,刑事责任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罪、诽谤罪。不过,对于未成年人来说,只有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才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只有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才负刑事责任。所以一般情况下,侮辱行为较难达到让未成年人承担刑事责任的程度,但如果情节特别严重,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行为,是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