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破产法院拍卖所得的钱是先给受害者还是银行?
我所在的工厂破产了,法院要拍卖工厂资产。我之前在工厂受了工伤,还有一笔赔偿款没拿到。同时工厂还欠银行一大笔贷款。我想知道法院拍卖工厂的钱是先赔给我这样的受害者,还是先还给银行啊?
张
✓张凯执业律师
在工厂破产的情况下,涉及到法院拍卖所得款项的分配顺序问题,这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是先给受害者还是银行。
首先,我们要了解工厂破产时债务清偿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对于受害者,如果是工厂的职工且涉及工伤赔偿等情况,这部分赔偿通常属于上述法律规定中的职工权益范畴。比如职工因工伤获得的伤残补助、医疗费用等,是在第一顺序进行清偿的。
而银行的债权,如果属于普通的贷款债权,一般是作为普通破产债权,处于第三顺序清偿。也就是说,在优先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先支付职工的相关费用,包括受害者的工伤赔偿等,然后再支付欠缴的社保费用和税款,最后才轮到普通破产债权,如银行贷款。
不过,如果银行的债权有抵押物担保,情况会有所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有担保的债权具有优先受偿权。如果银行对工厂的某些资产有合法有效的抵押权等担保物权,那么在拍卖这些特定资产时,银行可以就该部分拍卖款优先受偿。但这部分优先受偿是针对有担保的特定资产,而不是针对整个破产财产。
综上所述,如果受害者的权益属于职工权益,且银行债权是普通债权,那么法院拍卖的钱通常是先给受害者;但如果银行债权有抵押物担保,银行对抵押物拍卖所得有优先受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