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劳动法规定的每月工作时间上限是多少?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感觉工作时间特别长,每天从早到晚都在忙,也不知道有没有超过规定。我想知道国家劳动法里规定的每月工作时间上限到底是多少,我好看看公司有没有违规。
张
✓张凯执业律师
在我国,劳动法对劳动者的工作时间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以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利和身心健康。
首先,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按照一周工作5天来计算,每天工作8小时,一周就是40小时的标准工作时间。一个月通常按照大约4周来计算,所以每月的标准工作时间大约是160小时。
不过,实际计算工作时间上限还需要考虑加班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也就是说,在包含加班时间的情况下,每月工作时间上限为标准工作时间加上允许的加班时间上限,即160小时加上36小时,总共为196小时。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行业、不同岗位可能会有一些特殊的工时制度,比如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工作时间不受标准工作时间的限制;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其工作时间是按一定周期综合计算的,但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部分同样要按照规定支付加班费。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上述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劳动者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