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减免需要自己去申请吗?

我之前在贷款机构贷了一笔款,现在因为一些原因实在没办法按时还上利息。我想知道这个利息减免是要我自己主动去和贷款机构申请,还是说贷款机构会主动给我减免呢?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流程,希望能得到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在借贷关系里,利息减免是否要自己去申请是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利息减免的概念。利息减免指的是在借贷过程中,债权人同意减少或免除债务人原本需要支付的利息。这通常是基于债务人出现了一些特殊情况,如经济困难、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等,导致其无法按照原合同约定支付利息。


从法律层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规定,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这为利息减免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依据。


一般情况下,利息减免通常需要债务人自己去申请。因为债权人并没有义务主动去了解债务人的情况并给予利息减免。债务人如果因为自身经济状况变差、突发重大疾病、遭遇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无法按时足额支付利息,应该主动与债权人沟通,说明自己的实际情况,并提出利息减免的申请。


不过,申请利息减免并不意味着一定会得到批准。债权人会根据债务人的具体情况进行评估,综合考虑自身的利益和债务人的还款能力等因素后,再决定是否同意减免利息以及减免的幅度。如果债权人不同意减免,债务人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依据上述《民法典》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变更合同条款,以实现利息减免的目的,但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继续履行原合同对自己明显不公平。


综上所述,利息减免大多是需要债务人自己去申请的。在申请过程中,要注意与债权人保持良好的沟通,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以增加申请成功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