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三年合同中途不干了需要赔钱吗?

我和公司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但是现在干了不到一年,我想离职。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我需不需要赔钱给公司,也不清楚在什么情况下要赔,什么情况下不用赔,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在探讨签了三年合同中途不干是否要赔钱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分不同的情况来分析,以下主要围绕常见的劳动合同和一般民事合同展开说明。


首先来看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者享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按照法定程序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情况下,通常是不需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赔偿的。不过,如果劳动者违反了服务期约定或者竞业限制约定,就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再看一般民事合同。在一般的民事合同中,中途不干也就是中途违约,是否需要赔偿要依据合同的具体约定。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违约条款,规定了违约方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那么违约方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也就是说,即便合同没有明确约定违约赔偿条款,违约方也可能需要对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