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新增了哪两章?
我对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不太了解,想知道相比之前的版本,这次实施新增了哪两章内容啊?这新增的章节对我们日常涉及档案的事务会有什么影响呢?我很想搞清楚。
张
✓张凯执业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于2020年进行了修订,并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新增了“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监督检查”两章。
下面为你详细介绍这新增的两章:
### 档案信息化建设
在当今数字化时代,档案信息化建设至关重要。这一章强调了电子档案的合法地位,规定了电子档案与传统载体档案具有同等效力。只要电子档案符合真实、完整、可用、安全等条件,就可以作为凭证使用。例如,在一些政务服务中,电子档案可以替代纸质档案进行审批流程。 同时,该章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档案信息化纳入信息化发展规划,保障电子档案、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成果等档案数字资源的安全保存和有效利用。这意味着政府会加大对档案信息化的投入,推动档案管理的现代化进程。
### 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是确保档案工作合法合规开展的重要保障。这一章明确了档案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和手段。档案主管部门可以对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有权责令限期整改,并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 此外,还规定了有关单位和个人对档案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这有助于规范档案管理行为,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新增这两章是为了适应时代发展的需求,加强档案管理的规范化、信息化和法治化。无论是电子档案的广泛应用,还是监督检查机制的完善,都将对档案事业的发展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