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法中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怎么判?

我朋友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销售了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现在被抓了,我很担心他。我想知道在新刑法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是怎么判的,是根据什么来量刑的,有没有从轻处罚的情况呢?
张凯执业律师

在新刑法中,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是一个较为重要的罪名,它保障了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权益。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其量刑标准。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了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该罪是指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行为。


对于量刑,该法条给出了不同情况的判罚尺度。如果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这里的“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需要依据相关的检验、鉴定等专业意见来判断。比如说,食品中含有超标的有害物质,可能导致消费者出现呕吐、腹泻等严重症状。


如果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一般是指因食用该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导致消费者身体出现较为严重的损伤,如器官功能障碍等。而“其他严重情节”则包括销售金额较大、销售数量较多、销售对象为特殊人群(如儿童、孕妇等)等情况。


要是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后果特别严重”通常是指因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导致多人死亡、多人重伤或者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等情况。


此外,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犯罪嫌疑人是否明知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以及其主观故意的程度,也会在量刑时予以考虑。如果犯罪嫌疑人有自首、立功、坦白等情节,或者积极采取措施减轻危害后果,如召回问题食品、赔偿受害者损失等,法院在量刑时可能会从轻处罚。总之,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量刑是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