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完货半个月了不给钱是否可以拖货?

我给一家公司送货,都过去半个月了对方一直不给钱。我现在想把货拖回来,不知道这样做合不合法。我担心直接拖货会给自己带来麻烦,也不知道有没有其他更好的解决办法,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看我能否拖货。
张凯执业律师

在商业交易中,送完货半个月对方仍未付款,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拖回货物,需要从法律层面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这涉及到两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合同关系和自力救济。在送货这一商业行为中,送货方与收货方之间通常存在着一个买卖合同。这个合同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送货方有义务按照约定交付货物,而收货方则有义务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货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也就是说,无论合同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只要存在交易事实,就具有法律效力。


自力救济是指在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依靠自己的力量强制他人捍卫自己权利的行为。但是,自力救济的行使是有严格条件限制的。在这种送完货未收到货款的情况下,直接拖回货物的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自力救济行为。然而,自力救济必须在情况紧急且无法及时获得公力救济的情况下才能实施。而且,即使情况紧急,也需要符合比例原则,即采取的措施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在大多数情况下,送完货半个月未收到货款,并不一定满足情况紧急且无法获得公力救济的条件。因为可以通过与对方协商、发送催款函、申请支付令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等公力救济途径来解决问题。


如果未经对方同意直接拖回货物,可能会面临一些法律风险。从对方的角度来看,他们可能认为货物已经交付,所有权已经转移到他们手中,送货方拖回货物的行为构成了侵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送货方可能需要承担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当遇到送完货对方不付款的情况时,建议先采取合法合理的措施。首先,可以与对方进行友好协商,了解对方不付款的原因,并要求对方尽快支付货款。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对方发送催款函,明确告知对方付款的期限和逾期付款的后果。如果催款函仍然无效,可以考虑申请支付令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支付令是一种较为简便快捷的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而向法院提起诉讼则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如送货单、合同、发票等,以证明双方的交易事实和对方未付款的情况。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既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又能避免因自行采取不当措施而带来的法律风险。


综上所述,送完货半个月了不给钱,直接拖货并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应当通过合法的途径来解决货款纠纷,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