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受让人具体有哪些义务?

我和别人签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成了受让人。但我不太清楚自己在这个合同里具体要承担哪些义务,比如使用专利方面、付费方面之类的,有没有懂行的能给我讲讲,这些义务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呢?
张凯执业律师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指专利权人或者其授权的人作为让与人许可受让人在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受让人支付约定使用费所订立的合同。受让人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承担着一系列的义务,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受让人有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的义务。这是受让人的核心义务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六十二条规定,技术转让合同是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专利申请、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让与他人所订立的合同。其中,第八百六十六条明确指出,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受让人应当按照约定实施专利,不得许可约定以外的第三人实施该专利,并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支付使用费的方式和时间通常会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受让人需要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如果受让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应当补交使用费并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不补交使用费或者支付违约金的,应当停止实施专利,交还技术资料,承担违约责任。


其次,受让人需按照约定实施专利。这意味着受让人只能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使用该专利技术。比如,合同约定了使用的地域范围、使用的期限以及使用的方式等,受让人必须严格遵守。如果受让人超出约定范围实施专利,就构成违约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再者,受让人不得许可约定以外的第三人实施该专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通常是具有特定性的,受让人没有权利擅自将该专利许可给合同约定以外的第三人使用。否则,就侵犯了让与人的权利,同样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此外,受让人还可能有保守技术秘密的义务。如果在专利实施过程中,涉及到一些与专利相关的技术秘密,受让人有责任对这些信息进行保密,防止其泄露给他人。否则,也可能会给让与人造成损失,从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总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受让人在享受使用专利技术权利的同时,必须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以保障合同的顺利履行和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