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考验期和缓刑期有什么区别?
我因为一些法律问题了解到假释考验期和缓刑期这两个概念,但不太清楚它们到底有啥不一样。我想知道在适用对象、条件、考验期限等方面,它们分别是怎么规定的,二者的具体差异究竟体现在哪些地方,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杰
✓杰律特约律师执业律师
假释考验期和缓刑期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在多个方面存在区别。
首先,适用对象不同。假释主要针对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这些人已经在监狱中实际执行了一定刑期。比如,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而缓刑适用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简单来说,假释针对的是在监狱服刑一段时间的重刑犯,缓刑针对的是罪行相对较轻、可能不需要实际在监狱服刑的罪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了假释的适用条件,第七十二条规定了缓刑的适用条件。
其次,适用条件不同。假释要求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而缓刑要求犯罪分子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以及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再者,考验期限不同。假释考验期限,有期徒刑的为没有执行完的刑期,无期徒刑的为十年。而缓刑的考验期限,拘役的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一年。
最后,法律后果不同。假释考验期内,如果犯罪分子违反相关规定,可能会被撤销假释,重新收监执行剩余刑期。而缓刑考验期内,如果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会被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