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适用条件和限制条件有什么区别?
我对假释的适用条件和限制条件不太清楚,想知道它们之间到底有啥区别。比如满足哪些条件可以申请假释,而哪些情况又不允许假释,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释,以便我更好地理解假释相关规定。
杰
✓杰律特约律师执业律师
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了一定时间的刑罚之后,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司法机关将其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假释的适用条件主要有以下方面。首先是对象条件,假释只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并且累犯以及因特定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这一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其次是刑期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3年以上。不过,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最后是实质条件,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必须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
而假释的限制条件,除了前面提到的特定对象限制外,还有一些其他限制。比如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此外,对于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这些规定同样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
简单来说,适用条件是让犯罪分子有机会获得假释的标准,而限制条件则是对假释适用的进一步约束,防止不符合规定或者可能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被假释。二者 共同构成了我国假释制度的规则体系,目的是在保障刑罚执行效果的同时,给予符合条件的犯罪分子改过自新、提前回归社会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