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的考验期是多长,考验期内要遵守什么规定?

我有个亲戚因为犯罪被判刑了,现在听说符合假释条件可以申请假释。我想了解下,如果他成功假释,这个假释的考验期是多久呢?在考验期内又需要遵守哪些规定呢?要是违反了会有什么后果?
张凯执业律师

假释是我国刑法中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它给予了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一定条件下提前回归社会的机会。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假释的考验期以及考验期内应遵守的规定。


首先,关于假释的考验期时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三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简单来说,如果一个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已经执行了十年,那么他被假释后的考验期就是剩下未执行的五年。而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一旦获得假释,其考验期固定为十年。这一规定旨在根据不同的刑罚情况,合理确定考验的时间长度,以确保犯罪分子在回归社会后能够真正得到改造,不再危害社会。


其次,在假释考验期内,犯罪分子需要遵守一系列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四条,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是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这是最基本的要求,意味着假释人员在日常生活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二是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假释人员需要定期向监督机关汇报自己的行踪、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以便监督机关及时掌握其动态。三是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这主要是为了防止假释人员与不良人员交往,避免受到不良影响而再次走上犯罪道路。四是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这是为了确保监督机关能够随时掌握假释人员的去向,便于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管。


最后,如果在假释考验期内违反上述规定,将会面临相应的法律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如果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总之,假释考验期是对犯罪分子改造效果的重要检验阶段,犯罪分子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积极改造,以顺利度过考验期,重新融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