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违约金是否超过诉讼时效?

我和别人签了合同,对方有部分违约金没给我。现在过去一段时间了,我不太清楚这部分违约金会不会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了,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对于部分违约金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我还能不能去主张这部分违约金。
张凯执业律师

在探讨部分违约金是否超过诉讼时效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简单来说,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你没有去主张自己的权利,之后再去法院起诉,对方一旦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你的诉求可能就得不到法院支持了。



关于违约金的诉讼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从你知道对方没有支付违约金,侵害了你的权益那一刻起,开始计算三年的诉讼时效。



对于部分违约金是否超过诉讼时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是分期支付的,每一期违约金都有独立的诉讼时效起算点。例如,合同约定分三期支付违约金,每期支付时间不同,那么每一期违约金的诉讼时效就从各自的支付期限届满之日起分别计算。



假如合同没有明确约定违约金分期支付,而是整体约定了一个违约金数额,只是实际履行中存在部分未支付的情况,那么通常认为这是一个整体的债权请求权,诉讼时效从整个违约金的支付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在判断部分违约金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时,还需要考虑诉讼时效的中断、中止等情形。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比如,你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对方催要过部分违约金,那么诉讼时效就会中断,重新开始计算三年。



此外,即使部分违约金可能已经超过了三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也不意味着你就完全丧失了实体权利。如果对方没有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法院不会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而且,对方自愿履行已过诉讼时效的违约金的,之后不能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要求返还。



总之,判断部分违约金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需要结合合同约定、实际履行情况以及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来综合确定。如果你遇到此类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