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规下行人横穿马路被撞责任怎么认定?

我今天出门的时候,看到一个行人横穿马路被车撞了。现场挺混乱的,大家都在讨论责任该怎么划分。我就想了解下,在新交规里,这种行人横穿马路被撞的情况,责任到底是怎么认定的呢?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执业律师

在新交规下,行人横穿马路被撞后责任认定,要依据事故的具体情形,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若行人违反了这些规定横穿马路,自身存在一定过错。


而根据该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来说,存在以下几种常见情况。如果行人在有斑马线且信号灯为绿灯时正常通过,而机动车未礼让行人导致碰撞,那么机动车通常要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若行人在红灯时强行横穿马路,机动车已经采取了必要的制动等措施仍无法避免事故,行人可能要承担主要甚至全部责任,但机动车一方也可能会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无过错赔偿责任。如果行人在没有斑马线的路段突然横穿马路,机动车来不及反应而发生碰撞,双方可能都要承担一定责任,具体比例要根据实际情况,如机动车当时的行驶速度、是否有观察路况等因素综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