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撞人逃逸会受到什么处罚?
在讨论共享单车撞人逃逸的处罚之前,我们先明确这一行为的性质。撞人逃逸本质上是一种在发生碰撞事故后,为逃避责任而逃离现场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可能会使受害者得不到及时救助,加重伤害后果,还严重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公序良俗。
从民事责任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虽然共享单车并非机动车,但在撞人事件中,逃逸者作为侵权人,需要对受害者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受害者因伤致残,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在行政责任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也就是说,共享单车撞人逃逸,即使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逃逸者也可能面临罚款和拘留的处罚。
若逃逸行为导致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就会涉及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 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这里的关键在于判断事故是否达到“重大”标准,一般来说,造成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逃逸情形的,就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