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开采温泉水的处罚依据是什么?

我自己有个小厂子,因为生产需要用到温泉水,我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就开采了。最近听说这可能是非法行为,我很担心会受到处罚,想了解一下非法开采温泉水的处罚依据到底是什么,会面临怎样的后果。
张凯执业律师

非法开采温泉水,在法律上被认定为违反矿产资源管理规定的行为。温泉水属于矿产资源的一种,受到国家法律的严格保护。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非法开采温泉水是指未经许可擅自开采、超越批准范围开采温泉水资源的行为。这里的“未经许可”,就是没有按照规定向相关部门申请并取得采矿许可证就进行开采活动;“超越批准范围”则是指虽然有许可证,但开采的区域、数量等超出了许可证规定的范围。


相关的法律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该法第三条明确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经批准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办理登记。这就意味着,开采温泉水必须要经过合法的审批程序,取得相应的权利。


对于非法开采温泉水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依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领取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按照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的权限,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0%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具体到非法开采温泉水的处罚实践中,相关部门会根据违法情节的轻重来确定具体的处罚措施。如果是情节较轻,初次违法且开采量较小,可能只是责令停止开采、没收采出的温泉水和违法所得,并给予一定数额的罚款。要是情节严重,比如长期非法开采、造成了生态环境破坏等后果,除了上述处罚外,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刑事责任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规定,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总之,非法开采温泉水会面临多种形式的处罚,为了避免法律风险,开采温泉水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取得相关的许可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