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没撤诉但调解了算什么案件类型?

我是一起纠纷的当事人,现在案子到了法院,原告没撤诉,但是我们双方达成了调解。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这个案件算什么类型,是算调解结案的案件,还是别的什么类型呢?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在探讨原告没撤诉但调解了算什么案件类型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些基本概念。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民事权益争议自愿、平等地进行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诉讼活动。撤诉则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


当原告没撤诉但调解成功时,从案件的处理结果来看,这种情况属于调解结案的案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这表明,一旦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并且法院制作并送达了调解书,案件就以调解的方式得到了解决。


与判决结案不同,调解结案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自愿协商和妥协,避免了可能因判决带来的对抗性结果。判决是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对案件作出的强制性判定,具有权威性和终局性。而调解则更强调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更有利于纠纷的彻底解决和双方关系的修复。


此外,调解结案也不同于撤诉案件。撤诉通常意味着原告主动放弃了本次诉讼请求,案件不再继续审理。而在调解结案中,虽然原告没有撤诉,但通过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与判决类似的执行力。如果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从司法统计和案件管理的角度来看,调解结案的案件会被单独归类统计。法院会对调解案件的数量、比例等数据进行分析,以评估司法工作的效果和效率。同时,调解结案也有助于提高司法资源的利用效率,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时间消耗。


原告没撤诉但调解了的案件属于调解结案的案件类型。这种结案方式在民事诉讼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积极的意义,既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愿,又保障了纠纷的有效解决。它为当事人提供了一种灵活、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