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故意让公司负债,离婚时会怎么判?

我和配偶结婚后,对方故意让公司负债,现在我们打算离婚。我担心这会让我承担不必要的债务,想了解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会如何判定这些债务的归属,我是否需要一起偿还这些债务?
张凯执业律师

在婚姻关系中,婚后故意让公司负债,离婚时对于债务的判定需要从多个方面来考量。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夫妻共同债务,指的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而个人债务,则是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如果一方婚后故意让公司负债,要判断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若公司是夫妻双方共同经营,且负债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那么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比如夫妻双方都参与公司决策、管理,公司收入用于家庭开支等情况。然而,如果是一方故意让公司负债,且该行为未经过另一方同意,也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那么通常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例如一方瞒着另一方恶意举债,资金去向与家庭生活无关,这种债务应由负债方个人承担。


在离婚诉讼中,如果涉及婚后公司负债的争议,主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一方需要承担举证责任。也就是要拿出证据证明该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如果无法提供有效证据,法院一般不会支持其将债务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主张。总之,婚后故意公司负债离婚时的判定,关键在于债务的性质和用途,以及是否有相关证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