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之后还有什么手续?

我之前申请了取保候审,现在已经成功办理了。但我不太清楚接下来还需要做哪些手续,比如要不要定期去报到,需不需要提交什么材料,之后的流程大概是怎样的,心里没底,希望能有人解答一下。
张凯执业律师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


在取保候审之后,首先,被取保候审人要遵守一系列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其次,关于报到手续。执行机关可能会要求被取保候审人定期报到,以了解其情况和行踪。具体的报到时间、方式和要求,执行机关会有明确的告知。一般来说,报到是为了确保被取保候审人遵守规定,没有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再者,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程序会继续进行。公安机关会继续对案件进行侦查,收集证据。如果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会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会对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如果提起公诉,案件就会进入审判阶段,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另外,在取保候审期间,如果违反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最后,当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时,执行机关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并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