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申请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我和另一半感情破裂,打算离婚,但我们无法达成协议,只能去法院申请。我不太清楚在法院申请离婚具体要走哪些流程,比如先做什么、准备什么材料,之后又有什么步骤,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在法院申请离婚,也就是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其流程。


首先是起诉阶段。起诉一方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起诉状要写明双方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比如请求判决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等)以及事实与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在准备证据方面,要围绕自己的诉讼请求提供,例如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像分居协议、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等;证明财产状况的证据,如房产证、银行存款明细等。


接着是受理阶段。人民法院会对起诉材料进行审查,如果符合起诉条件,就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立案后,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法院会对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查和调查核实。


然后是调解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法院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看是否能达成和解或调解离婚的协议。如果调解成功,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解除。如果调解不成,案件就会进入审理阶段。


最后是审理和判决阶段。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庭审情况,对案件进行审理。经过审理,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法院作出判决后,会向双方送达判决书。如果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