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民行科有哪些职责?

我对检察院民行科不太了解,想知道他们具体负责哪些工作。比如在日常生活中遇到民事和行政方面的纠纷,不清楚民行科能在其中起到什么作用,他们的工作范围和职责具体是怎样规定的呢?
张凯执业律师

检察院民行科,也就是民事行政检察科,主要负责对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它的具体职责。


首先是对生效民事、行政裁判的监督。当当事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存在错误时,民行科可以发挥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这就意味着,民行科可以受理当事人的申诉,对符合条件的案件进行审查,然后依法决定是否提出抗诉或检察建议,以此来纠正可能存在错误的裁判。


其次是对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监督。在民事、行政审判过程中,如果审判人员存在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违法行为,民行科有权进行监督。《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发现同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这一职责的履行,有助于维护司法的公正和廉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再者是对执行活动的监督。在民事、行政案件的执行过程中,民行科可以对执行法院的执行行为进行监督。《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若干问题的规定》赋予了检察院对民事执行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的权力。民行科可以对违法的执行行为提出检察建议,确保执行活动依法、公正进行。


此外,民行科还承担着支持起诉的职责。对于一些弱势群体,如老年人、妇女、儿童等在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时,由于自身能力有限无法有效维护权益,民行科可以支持他们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提供法律帮助和支持,增强弱势群体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最后,民行科还负责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宣传和调研工作。通过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同时,开展调研工作,总结实践经验,为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政策提供参考。


总之,检察院民行科在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