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与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有哪些差异?
出口退税是国家为了鼓励企业出口,退还企业在国内生产、流通环节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等税款的政策。对于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来说,出口退税存在诸多差异。
首先是退税的计算方法。生产企业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规定,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除外)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出口货物劳务的实际离岸价(FOB)。
而外贸企业实行“先征后退”办法,即外贸企业收购货物出口,先按增值税法定税率计算征税额,然后按规定的退税率计算应退税额。其退税依据是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简单来说,外贸企业的退税计算相对直接,主要依据购进货物的发票金额。
在退税申报方面,生产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时,需要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发票、收汇凭证等资料,并且要进行免抵退税申报和增值税纳税申报等一系列操作。生 产企业一般需要按月进行申报,在规定的申报期内完成相关申报工作。
外贸企业申报退税时,除了提供上述类似的资料外,还需要提供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能够证明货物购进的凭证。外贸企业的申报周期相对灵活一些,但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申报。
在退税范围上,生产企业主要针对自己生产的货物出口进行退税。而外贸企业的退税范围更广,不仅可以是收购国内生产企业的货物出口退税,还可以是从国外进口再出口等多种形式的货物退税。
从风险角度来看,生产企业由于涉及生产环节,其退税计算和申报相对复杂,可能面临生产流程变化、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对退税的影响。外贸企业则可能面临货物质量、供应商信誉等方面的问题,影响退税申报的顺利进行。
综上所述,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在出口退税的计算方法、申报流程、退税范围和面临的风险等方面都存在明显差异。企业在开展出口业务时,需要根据自身的经营模式和实际情况,准确把握这些差异,合理运用出口退税政策,以降低企业成本,提高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