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犯罪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我有个朋友可能涉及贪污犯罪,我很担心他。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贪污犯罪是怎么处罚的,不同的贪污金额对应的处罚是不是不一样?有没有从轻或者从重处罚的情节呢?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贪污犯罪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的违法犯罪行为,我国法律对其有着明确的处罚规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贪污犯罪的处罚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贪污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对于贪污犯罪的处罚,《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根据贪污数额和情节轻重,规定了不同档次的量刑标准。


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贪污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


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贪污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认定为“数额巨大”。


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贪污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此外,如果贪污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可以判处死刑。不过,符合前款规定情形,但具有自首、立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或者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等情节,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同时,对于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除了上述的量刑标准外,在司法实践中,法院还会综合考虑其他因素来确定具体的刑罚。例如,贪污的动机、手段、造成的后果以及犯罪后的表现等。如果贪污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等特定款物,或者导致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可能会从重处罚。而如果犯罪嫌疑人有自首、立功等情节,则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总之,贪污犯罪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其处罚是根据贪污数额、情节等多方面因素综合确定的。国家通过严厉的法律规定来打击贪污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国家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