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罪既遂会怎么判刑?

我有个朋友,为了赚钱用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现在他被抓了,说是构成了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罪既遂。我很担心他,想知道这种情况法律上会怎么判刑,判多久啊,会不会很严重呢?
张凯执业律师

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罪,指的是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使用不正当手段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行为。这里的“不正当手段”可以理解为通过欺骗、胁迫、恶意竞争等违反正常市场交易规则的方式来获取并倒卖车船票。而“情节严重”通常包括倒卖的车船票数量较大、非法获利较多等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也就是说,一旦被认定构成此罪,刑罚的种类有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期徒刑是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管制则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改造。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来量刑。如果倒卖车船票的数量较少、非法获利不多、没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可能会被判处拘役或者管制,也有可能会单处罚金。例如,张三倒卖了少量的车票,获利不多,且主动认罪悔罪,那么法院可能会考虑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金。但如果倒卖的车船票数量巨大、非法获利数额高、严重扰乱了交通运输市场秩序等,就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并处罚金。比如李四长期大量倒卖车船票,获利颇丰,严重影响了当地的交通运输秩序,这种情况下就可能面临较重的刑罚。


此外,在判断是否构成此罪以及量刑时,还会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故意、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如果犯罪嫌疑人有自首情节,即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有立功表现,比如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总之,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罪既遂的判刑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依据法律规定来综合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