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嫖娼和首次嫖娼处罚是否不一样?

我有点疑惑,自己可能不小心涉及了嫖娼行为。要是这是我第一次,和多次做这种事,在法律上的处罚会不会有区别啊?我想知道这两者具体在处罚上的差异是怎样的。
张凯执业律师

多次嫖娼和首次嫖娼在处罚上是存在差异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嫖娼的定义。嫖娼指的是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者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在我国,嫖娼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对于首次嫖娼的情况,如果情节较轻,可能会适用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这一较轻的处罚。比如,有的人是在被他人引诱、胁迫的情况下,首次实施了嫖娼行为,并且没有造成其他严重后果,这种情况就可能被认定为情节较轻。


而多次嫖娼的话,通常不会被认定为情节较轻,会按照一般的处罚标准,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因为多次实施嫖娼行为,反映出行为人并没有改正自己的错误,主观恶性相对较大,社会危害性也更大。而且,如果存在一些其他严重情节,比如在疫情期间嫖娼,可能还会根据具体情况,在法定的处罚幅度内从重处罚。此外,对于多次嫖娼且屡教不改的,还有可能会被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收容教育等更严格的处理。所以,为了避免法律风险和不良后果,人们应该遵守法律法规,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