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的目的是什么?
我遇到了和环境侵权有关的事情,不太明白在环境侵权里设置惩罚性赔偿是为啥。想知道这么做是为了起到什么作用,是单纯惩罚侵权者,还是有其他目的呢?想了解下这背后的法律意义。
张
✓张凯执业律师
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是指在环境侵权案件中,法院判决侵权方支付超过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金额。它主要有以下几个目的。
首先是惩罚侵权行为。当侵权人故意或重大过失实施环境侵权行为时,普通的补偿性赔偿可能无法对其起到足够的威慑作用。例如,一些企业为了追求经济利益,长期违法排放污染物,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如果仅要求其赔偿受害者的直接经济损失,可能不足以让其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严重性。而惩罚性赔偿通过让侵权人承担更高的经济成本,使其为自己的恶意行为付出代价,从而起到惩罚的作用。
其次是威慑潜在侵权人。通过对已发生的环境侵权行为适用惩罚性赔偿,能够向社会传递一个强烈的信号,即任何对环境造成损害的侵权行为都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这会让那些有潜在侵权意图的个人或企业意识到,实施环境侵权行为可能带来的巨大经济风险,从而不敢轻易违法,达到预防侵权行为发生的目的。
再者是激励受害者维权。在环境侵权案件中,受害者往往面临举证困难、维权成本高等问题。惩罚性赔偿制度可以增加受害者获得赔偿的数额,弥补其在维权过程中付出的时间、精力和费用,从而激励他们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推动环境侵权案件得到及时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二条规定,侵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这为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