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过期一年且地址有变更还能办理续签吗?

我的居住证过期一年了,而且我现在住的地址和之前居住证登记的地址不一样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还能不能办理居住证续签呀?我很担心不能续签,影响我在这边的生活和工作。
张凯执业律师

在探讨居住证过期一年且地址有变更是否还能办理续签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概念和规定。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对于过期一年的情况,虽然条例未明确说明过期一年后不能续签,但各地往往会有不同的实施细则。有些地方规定,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也就是说,理论上即便过期一年,仍有可能补办续签手续,不过居住年限计算可能会受影响。


而地址变更方面,《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当地址变更时,意味着居住地住址证明材料需要更新。在办理续签时,需要提供新的居住地住址证明,例如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综上所述,居住证过期一年且地址有变更还是有办理续签的可能性的。具体操作上,需要前往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咨询,按照要求提供新的居住地住址证明等材料,补办签注手续。不同地区对于过期后的处理和续签要求可能存在差异,所以务必以当地的具体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