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税漏税时法人和股东是否有责任?

我是一家公司的小股东,最近发现公司存在偷税漏税的情况。我平时基本不参与公司的实际经营,对这些事情也不知情。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的法人和像我这样的股东需要承担责任吗?责任是如何界定的呢?
张凯执业律师

在讨论偷税漏税时法人和股东是否有责任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些基本概念。偷税是指纳税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用欺骗、隐瞒等方式逃避纳税的违法行为;漏税则是指纳税人因无意识而发生的漏缴或少缴税款的违章行为。


对于法人而言,法人是公司在法律上的代表,其需要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负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司一旦出现偷税漏税行为,法人通常难辞其咎。因为法人对公司的运营有管理和监督的职责,如果公司偷税漏税,法人可能被认定为没有尽到应有的管理义务。情节较轻的,可能会面临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如缴纳罚款、滞纳金等;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法人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面临刑事处罚。


关于股东,情况则相对复杂一些。一般来说,如果股东没有参与公司的实际经营决策,对公司的偷税漏税行为并不知情,通常不需要承担直接的法律责任。但是,如果股东参与了公司的偷税漏税行为,比如在股东会议上通过决议支持偷税漏税的方案,或者利用自己的职权指使公司进行偷税漏税操作,那么该股东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股东参与的偷税漏税行为达到了刑法规定的标准,就会面临刑事处罚。此外,在一些情况下,即使股东没有直接参与偷税漏税行为,但如果股东滥用股东权利,导致公司出现偷税漏税的情况,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公司偷税漏税时,法人通常需要承担相应责任,而股东是否承担责任要视其是否参与、是否知情以及是否存在滥用股东权利等情况而定。无论是法人还是股东,都应该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合法经营,避免因偷税漏税行为给自己和公司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