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是否需要向高一级法院申请?

我有个官司一审、二审都败诉了,我觉得判决有问题,想申请再审。但我不知道是不是一定要向高一级的法院申请再审,不太清楚具体的法律规定,希望能了解一下。
张凯执业律师

再审是否要向高一级法院申请,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再审的概念。再审是为了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这就意味着,在一般情况下,当判决、裁定生效后,如果当事人认为存在错误,通常是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的。比如甲和乙两个普通公司之间的民事纠纷案件,二审判决后甲认为判决有误,那么甲通常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然而,对于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当事人有选择的权利,既可以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也能向上一级法院申请。例如在涉及众多消费者和某商家的集体诉讼案件中,众多消费者如果对生效判决不服,他们既可以向作出原判决的法院申请再审,也能向上一级法院申请。


在刑事诉讼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这里并没有严格限定必须向高一级法院申请。而在行政诉讼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所以,再审不一定都要向高一级法院申请,具体要根据不同的案件类型和法律规定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