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购假离婚有什么风险?

我为了绕过限购政策,打算和配偶“假离婚”买房。但又担心这么做会有风险,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会面临哪些具体风险,也不知道该怎么应对。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看,限购假离婚可能会带来什么样的风险呢?
张凯执业律师

在房地产市场中,限购政策是政府为了调控房价、抑制投机性购房而采取的措施。一些人为了规避限购政策,选择采取“假离婚”的方式来获取购房资格。然而,这种做法实际上存在着诸多风险。


从法律层面来讲,婚姻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关系,一旦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在法律上婚姻关系即宣告解除,不存在所谓的“假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也就是说,当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之后,就不再是夫妻关系,双方的财产关系、子女抚养等问题都需要按照离婚协议或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财产分割方面是“假离婚”面临的一大风险。为了达到购房目的,在离婚协议中往往会对财产进行不合理的分割。一旦离婚后,其中一方反悔,不愿复婚,另一方很难要求重新分割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这意味着,如果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法定情形,即使事后发现财产分割不合理,也很难通过法律途径重新分割财产。


在子女抚养问题上,“假离婚”也可能引发纠纷。离婚协议中通常会对子女抚养权进行约定,但如果离婚后一方拒绝复婚,或者在子女抚养问题上出现分歧,可能会对子女的成长和身心健康造成不利影响。同时,变更子女抚养权也需要符合法定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此外,“假离婚”还可能面临信用风险。这种行为本质上是一种不诚信的行为,如果被银行等金融机构发现,可能会影响个人的信用记录,进而影响今后的贷款、信用卡申请等金融活动。而且,随着社会信用体系的不断完善,不诚信行为可能会对个人的社会生活产生更广泛的影响。


综上所述,为了规避限购政策而进行“假离婚”存在着诸多不可控的风险,不仅可能导致财产损失、子女抚养纠纷,还会影响个人的信用记录。在做出决策之前,一定要充分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风险,谨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