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案件的受案范围是怎样的?
劳动争议案件受案范围,指的是哪些劳动纠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去解决。了解受案范围,能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清楚哪些纠纷可以寻求法律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了劳动争议案件的受案范围。该条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首先是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于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有不同意见,比如用人单位不承认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而劳动者认为存在,这种情况下就属于受案范围。
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也在受案范围内。在实际工作中,劳动合同的订立过程可能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用人单位不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等问题;变更合同可能存在未经劳动者同意擅自变更工作岗位等情况;解除和终止合同也可能存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等问题。这些围绕劳动合同产生的纠纷,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也属于受案范围。除名和辞退通常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处理方式,如果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的除名或辞退行为不合理、不合法,就可以申请仲裁或诉讼。而辞职和离职是劳动者主动提出的,但如果在这个过程中存在用人单位故意刁难,不给办理离职手续等问题,同样也可以通过法 律途径解决。
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也能申请仲裁或诉讼。工作时间方面,比如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超时加班且不支付加班费;休息休假方面,用人单位剥夺劳动者法定节假日休息的权利;社会保险方面,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福利方面,用人单位不兑现承诺的福利待遇;培训方面,用人单位收取高额培训费用但未提供相应的培训服务;劳动保护方面,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等。
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同样在受案范围内。劳动报酬方面,常见的就是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无故克扣工资等情况;工伤医疗费方面,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伤治疗期间的费用;经济补偿和赔偿金方面,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但用人单位拒绝支付,这些纠纷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