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第二次法院会如何判决?

我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没判离。现在准备第二次起诉,心里特别没底,不知道这次法院会怎么判。想了解下第二次起诉离婚时,法院一般依据什么来判决,判离的可能性大吗,都有哪些影响因素呢?
张凯执业律师

起诉离婚时,第二次起诉的判决结果是许多当事人关心的问题。下面为你详细分析法院在第二次起诉离婚案件中的判决依据和常见情况。


首先,法院判决离婚的核心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对于第二次起诉离婚,虽然没有明确法律条文规定一定会判离,但司法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判离的可能性相对较大。因为在第一次起诉离婚被驳回后,双方又经历了一段时间,如果这段时间内夫妻关系没有改善,法院通常会认为双方感情修复的可能性较小。


不过,第二次起诉离婚时,原告仍需向法院提供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这些证据可以是多方面的。比如,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况,这严重违背了夫妻间的忠诚义务,极大地破坏了夫妻感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这种行为不仅伤害了对方的身体,更对精神造成了极大的创伤;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这些不良行为会严重影响家庭的稳定和正常生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长期的分居使得夫妻之间缺乏沟通和交流,感情逐渐淡漠。


此外,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后,双方的生活状态和关系没有实质性的变化,比如仍然处于分居状态,互不履行夫妻义务,也能从侧面反映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同时,如果在这期间双方发生激烈的冲突、矛盾,也可以作为感情破裂的参考因素。


总之,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的判决并非绝对,关键在于是否有足够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原告在起诉时应充分准备证据,以增加自己诉求被法院支持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