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既遂法院一般如何判刑?
我和朋友合伙做生意,最近发现同行好像联合起来散布谣言损害我们的商业声誉,导致我们损失很大。要是他们这种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的行为构成犯罪既遂了,法院一般会怎么判他们呢?我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惩罚情况。
张
✓张凯执业律师
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这里的“商业信誉”,主要是指经营者在商业活动中的信用程度和名誉,比如其是否信守合同、是否按时交货等;“商品声誉”,则是指商品在质量、性能、用途等方面的可信赖程度和良好评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对于“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在司法实践中有着不同的判断标准。“重大损失”一般包括因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受损而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像商品滞销、退货、合同解除等带来的损失。“其他严重情节”则涵盖了多次实施损害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情况。
法院在对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既遂进行量刑时,会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首先是损失程度,造成的经济损失越大,量刑可能越重。其次是行为人的主观故意程度,如果是恶意串通、精心策划来损害他人商业声誉,处罚会相对更重。此外,行为的手段、影响范围等也会被纳入考量。例如,通过网络广泛散布虚假信息,造成的影响面大,法院在判刑时也会予以重视。
如果是单位犯此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也就是说,单位实施了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的犯罪行为,单位要缴纳罚金,相关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则会按照个人犯罪的量刑标准来处罚。
综上所述,对于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既遂的判刑,要依据具体的案件情况,结合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来确定。受害者可以积极收集相关证据,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