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罪未满十八周岁会怎么判?
聚众斗殴罪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公共秩序的犯罪行为。对于未满十八周岁的人犯聚众斗殴罪的判刑,在法律上有特殊的规定。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聚众斗殴罪的基本概念。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而对于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我国法律秉持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所以,当未满十八周岁的人犯聚众斗殴罪时,法院在量刑时会充分考虑其未成年人的身份,与成年人犯罪有所区别。一般情况下,会在上述聚众斗殴罪的量刑幅度内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从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刑的幅度内选择相对较轻的刑罚;减轻处罚则是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例如,如果一个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参与聚众斗殴,情节不属于特别严重,原本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由于其未成年身份,可能会判处拘役或者管制,甚至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有可能适用缓刑等非监禁刑。
此外,在司法实践中,还会综合考虑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动机、悔罪表现等多方面因素。如果未成年人在犯罪后能够积极认罪悔罪,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赔偿受害者的损失,取得受害者的谅解等,这些情节也会对量刑产生积极的影响。总之,对于未满十八周岁犯聚众斗殴罪的判刑,是一个综合考量的过程,目的是既惩罚犯罪,又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和未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