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会怎么判刑?

我家开了个小药店,最近被查出有部分药品属于劣药,现在说是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我特别担心,不知道这种情况法院会怎么判刑,想了解一下具体的量刑标准和相关法律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生产、销售劣药罪,是指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这里的“劣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被污染的药品;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擅自添加防腐剂、辅料的药品;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都属于劣药。


对于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判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有明确规定。该条指出,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的个人犯罪的量刑标准进行处罚。


那么,如何认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和“后果特别严重”呢?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一般是指造成轻伤或者重伤的;造成轻度残疾或者中度残疾的;造成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的;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后果特别严重”则通常是指致人死亡、重度残疾、三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十人以上轻伤、五人以上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等情形。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量刑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劣药的种类、数量、销售金额、对人体健康造成的危害程度、犯罪人的主观故意和认罪态度等。如果犯罪嫌疑人有自首、立功、坦白等情节,或者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法院在量刑时也会酌情从轻处罚。如果存在共同犯罪的情况,各个犯罪人的作用和地位不同,量刑也会有所差异。


所以,如果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和处理,争取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