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罪和抢劫罪同犯会怎么判刑?

我朋友参与了一起犯罪,他们既实施了绑架行为,又进行了抢劫。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法律会怎么对他们判刑,是只按一种罪判,还是两种罪都判,具体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我很担心他,所以想了解清楚。
张凯执业律师

在司法实践中,当出现绑架罪和抢劫罪同犯的情况时,通常会根据数罪并罚的原则来进行判刑。下面我们先来分别了解一下绑架罪和抢劫罪的相关法律规定。


绑架罪,简单来说,就是通过暴力、胁迫等手段绑架他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以此来达到某种非法目的,比如索要钱财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在绑架过程中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抢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当犯罪嫌疑人同时犯有绑架罪和抢劫罪时,就要依据数罪并罚的原则来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例如,某犯罪嫌疑人犯绑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那么在数罪并罚时,就要在十二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幅度内,由法院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因素,酌情决定最终执行的刑期。总之,对于绑架罪和抢劫罪同犯的判刑,需要综合考虑具体的犯罪事实、情节以及法律规定,由法院作出公正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