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暴者有前科会如何量刑?

我遇到个事儿,有个人对他人施暴了,后来了解到这人之前还有犯罪前科。我就想知道,在法律上对于这种有前科还实施暴力行为的人,会怎么来量刑呢?是不是会比没有前科的判得更重呀?
杰律特约律师执业律师

在法律中,对于施暴者有前科如何量刑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明白“前科”在法律里有不同的意义。如果施暴者之前的犯罪和这次施暴行为,符合累犯的条件,那么量刑会受到比较大的影响。


累犯是指因犯罪被判处一定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施暴者之前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五年内又实施暴力犯罪且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就构成累犯,法院会在正常量刑的基础上,对其从重处罚。


如果不符合累犯的条件,有前科也可能会作为酌定从重处罚情节。酌定情节是指人民法院从审判经验中总结出来的,在刑罚裁量过程中灵活掌握、酌情适用的情节。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必须从重处罚,但法官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对于有前科的施暴者,可能会认为其人身危险性和再犯可能性相对较大,从而在量刑时适当从重处罚。


此外,对于有前科的施暴者量刑,还需要结合本次暴力犯罪的具体情况。比如暴力行为的手段、造成的后果、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如果施暴者这次犯罪情节较轻,又有自首、立功等从轻处罚情节,即使有前科,也可能不会被判处很重的刑罚。 总之,施暴者有前科的量刑是一个综合考量的过程,要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案件情况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