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有毒食品罪既遂的量刑幅度是怎样的?
我朋友开了个小食品厂,结果被查出生产的食品里有毒。他家里人都很着急,想知道如果他这事儿被认定为生产有毒食品罪既遂,会面临怎样的量刑,具体的量刑幅度是怎样规定的呢?
张
✓张凯执业律师
生产有毒食品罪是一个比较严重的犯罪行为,它对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了极大的威胁。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其既遂的量刑幅度。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做出了明确规定。该条文指出,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所说的“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就是指那些根本不能作为食品添加物的物质,比如工业用盐、苏丹红等。这些物质一旦被添加到食品中,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举例来说,如果一家小型食品加工厂为了让食品颜色更鲜艳,添加了苏丹红,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此罪。接着,如果生产有毒食品的行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一般是指造成消费者轻伤、重伤或者其他严重疾病的情况。比如,因为食用了某工厂生产的有毒食品,导致多人出现呕吐、腹泻、中毒等症状,经过鉴定达到了轻伤以上的程度,那么该工厂的负责人就可能面临更重的刑罚。最后,如果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也就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是最严重的情况,比如由于食用有毒食品导致消费者死亡,或者造成了特别恶劣的社会影响等。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确定具体的量刑,包括犯罪行为的情节、危害后果、犯罪人的主观故意程度等。所以,生产有毒食品罪既遂的量刑幅度是根据不同的危害程度来划分的,目的是为了严厉打击这种危害公众健康的犯罪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