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既遂量刑规定是怎样的?

我有个朋友因为非法提供麻醉药品被抓了,我很担心他。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既遂的量刑规定具体是怎样的?这种情况会判多久呢?量刑时会考虑哪些因素呢?
张凯执业律师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和公民健康的犯罪行为。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其既遂量刑规定。


首先,让我们明确一下什么是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简单来说,就是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条规定,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所说的“情节严重”,通常包括多次非法提供麻醉药品、提供数量较大、造成严重后果等情况。


如果向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则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也就是按照贩卖毒品罪来量刑,处罚会更加严厉。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贩卖毒品数量大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贩卖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贩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司法实践中,量刑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比如提供麻醉药品的数量,数量越多,通常量刑会越重;造成的后果,如果导致他人健康受到严重损害或者引发其他严重社会问题,量刑也会加重;犯罪人的主观故意和悔罪表现等也会对量刑产生影响。如果犯罪人有自首、立功等情节,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是犯罪未遂、从犯等,也会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总之,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的量刑是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和法律规定来确定的。我们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对麻醉药品的管理规定,避免触犯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