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刑法对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我有个朋友参与了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的事情,现在好像被认定为犯罪既遂了。我特别担心他,想了解一下现行刑法对于这种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既遂的情况,具体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好心里有个底。
张凯执业律师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机关正常运转的犯罪行为。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现行刑法对该罪既遂的量刑标准。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就是指聚集多人,非法强行冲入国家机关办公场所,或者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附近进行起哄、闹事等行为,致使国家机关的工作无法正常进行。这里的国家机关,包括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二款规定了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的量刑标准。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这里的“首要分子”,是指在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他们往往是整个犯罪行为的核心人物,对犯罪的发生和发展起到关键作用。由于他们的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较大,所以刑法对他们规定了较重的刑罚。


“其他积极参加的”,是指除首要分子以外,在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犯罪中积极参与实施冲击行为,对犯罪的完成起到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他们虽然不是犯罪的组织者和指挥者,但他们的行为也对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了严重影响,所以也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对于“造成严重损失”,在司法实践中,主要包括国家机关的工作无法正常进行,导致重大决策无法及时作出;国家机关的机密文件、重要资料等受到损毁;国家机关的办公设备、设施等遭受严重破坏;因国家机关工作受阻,给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等情况。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综合考虑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来准确适用刑罚。同时,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自首、立功等情节的犯罪分子,还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总之,聚众冲击国家机关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我们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秩序和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